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35号令,《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结合“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县医保局针对民营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的不同情况,持续深入开展《条例》普及与专项巡查,以形成宣传全覆盖、监管无缝隙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自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县医保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3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为群众免费义诊60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
下一步,县医保部门将抓住《条例》实施的有利契机,紧紧围绕“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高压态势,精准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政治目标,在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巩固监管成效重点发力,针对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欺诈骗保特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重拳整治乱象,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机构,营造维护基金安全良好氛围,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