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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建一流营商环境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怀远县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精简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潘明生任组长,副县长张明廷为副组长的怀远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减审批时限。以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的痛点和堵点为切入点,能减则减、能并则并、能转则转,不留死角,从立项到竣工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等各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目前,怀远县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审批时限由120个工作日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


三、深化并联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减少企业“多头跑”。每个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共享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四、设立综合窗口。整合所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服务窗口,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成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任命了由县住建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审批科长为正副首席代表,抽调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集中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业务。同时正积极筹备设立市政公共服务综合窗口,计划将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一并纳入办事大厅;基本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据统计,截止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办件量359件,办结率100%。


五、实施区域评估。在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其他特定区域,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13个事项,由县政府统一组织按区域统一编审,企业不再单独办理;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目前,我县山南物流园、包集循环经济产业、绿色建材产业园、智慧医疗产业园等由县发改委实施了区域评估。


六、推行告知承诺。对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部分项目的建设手续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已经实施区域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对工伤保险、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建设单位应按承诺相关规定办理,并自行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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