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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为什么没有共享单车投放,官方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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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伟、孙军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租赁系统的建议和关于尽快引进共享单车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共享单车具有低碳、环保、方便的特点,在改善城市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我局从2019年开始调研共享单车在我县投放的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我县城区投放共享单车的实施方案》,报送县文明创建工作“三人小组”研究讨论,会议决定,一是县城市管理局是共享单车主管部门;二是共享单车尚不具备投放条件,暂不投放;三是由县城管局牵头,继续完善方案。我局目前正在细化共享单车投放方案,待成熟后,报“三人小组”会议再研究。最后,非常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一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好我局的职责。 办复类别: B联 系 人:崔富海联系电话:80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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