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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一对昔日老友“约架”不成入室行凶,被人“KO”还获刑罚!

与昔日老友发生争执后,约架不成遂上门行凶。一时的冲动终换来身体的伤痛和数月牢笼。近日,怀远县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拘役六个月。

2019年3月12日20时许,被告人汪某与其朋友房某等人打牌,期间汪某与房某发生口角,房某拳击汪某左眉骨处流血。汪某被打心结未解,怀恨在心,三次拨打房某电话,邀约其出来“谈谈”,房某均拒绝出门。次日4时30分许,被告人汪某随身携带水果刀(长约15厘米)至房某家中(未锁门),二人见面后再次发生厮打,汪某先打开水果刀,房某见状拿被罩抵挡,后持放在床头桌上菜刀(长约28厘米)连砍汪某左肩部、左面部、左耳部等部位数刀,致汪某左耳廓及左面部受伤流血,房某随即停止砍击,汪某离开现场。

2020年6月25日,被告人汪某与房某达成和解协议,互相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汪某有前科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综合各量刑因素,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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