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依法销毁涉渔“三无”船只
2020-10-20 09:54
来源:怀远论坛 作者: 地产商一霸
10月16日上午,怀远县在原荆涂轮渡码头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0暨保护区禁捕执法第三次依法销毁涉渔“三无”船只行动。行动现场拆解销毁非法捕捞无人认领的“三无”船舶21艘。今年以来,我县渔政部门在县公安、海事、沿河乡镇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查处非法捕捞案件80余起,查处违法行为人178人,其中已刑事判决1起2人,收缴并拆解销毁“三无”船舶150艘。
这次拆解行动是我县今年来第三次集中拆解销毁非法捕捞船舶活动,彰显了我县坚决清理违规渔具、打击违法捕捞行为的决心,也是对不法分子的警示和震慑。
怀远县渔政站副站长计春辉:“此次活动是为了切实加强淮河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下一步,我站将持续保持严打非法捕捞高压态势、加大宣传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我县保护区禁令得到有效落实,所有下水船只必须纳入登记管理,坚决清理整治剩余“三无”船舶,全面清理非法捕捞渔具,禁止非法捕捞作业,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案嫌疑人进行从严查处、从重处罚、营造让非法捕捞者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围。”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许茂林:“淮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淮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在相关部门和乡镇的配合下一方面切实加大了对退捕渔民各项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我们联合了公安、水利、海事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三无”船舶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渔业船舶。在交通部《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假冒他船船名和船籍港、伪造船舶证书和证书登记事项与船舶实际不相符合者,均按“三无”船舶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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