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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怀远县受理申请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人社发〔2016〕43号)、《关于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蚌医保〔2017〕11号)、《关于做好2020年新增基本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的的通知》(怀医保〔2020〕40号),怀远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7月16日至7月29日(10个工作日)完成受理申请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工作,现将受理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4日,如有异议,或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话或书面反映(电话:8051508、2225626、8051310)。






来源:怀远医保

编辑:褚娟 
 
校对:朱志杨  宋玲芝

审核:葛峰  王灿  丁文婷

监审: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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