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事项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具体。
1. 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法规
(1)各股室、二级机构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2)本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
2. 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各类事项
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类教育问题;
3. 机构设置和认识信息
(1)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相关信息;
(2)内设股室、二级机构工作职责及相关信息;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任务承担科室:办公室、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