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职工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当前,全国全省正在开展以“一盔一带”为主题的安全守护行动,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养成文明守法出行习惯,我们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职工发出倡议:
一、主动学习安全知识。
“一盔”是指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一带”是指驾乘汽车规范使用安全带。广大职工要主动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了解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不正确使用安全带可能导致的严重事故后果,将“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理念根植于心、外化于行。
二、模范遵守法律规定。
全县广大职工要自觉尊法守规,模范践行“一盔一带”规定,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主动向亲朋好友宣讲“一盔一带”安全常识,劝导守法文明出行。自觉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规范系好安全带,带头使用合格的车辆,不驾驶无牌无证的车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倡导者。
三、共建共享交通文明。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依法对本单位职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规范本单位车辆的使用情况,并对“一盔一带”执行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鼓励企业通过将安全头盔纳入职工劳保用品发放、将“不戴头盔不出门”作为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方式,为员工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创造条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加强“一盔一带”宣传劝导,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推动文明交通共建共治共享。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头”做起,“带”上安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焕发社会文明新气象。
怀远县总工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