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投资审计管理,规范投资审计工作,近日,县审计局多措并举推动政府投资审计转型,确保了投资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推动修改、完善政府投资审计制度。结合怀远县投资审计工作实际,今年元月,怀远县出台了《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价款结算工作的实施意见》(怀政办秘〔2020〕2号),《意见》明确“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严禁以审代结”,《意见》的出台为推动县政府投资审计转型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组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单位备选库。经县政府批准,县审计局联合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组建了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单位备选库,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工程建设单位)从本协审单位备选库中选择协审单位。
三、加强协审单位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为加强对协审库协审单位的管理,县审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管理的通知》、《怀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怀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单位业务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时,对政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协审单位摇号备案制和审计结果备案核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