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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兰桥乡治安保险保太平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兰桥创建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8月22日上午,我乡召开治安保险费用收取动员大会。各村书记、主任、治安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解读了农村治安保险的意义、标准与参保范围,大会要求各村收取治安保险费用,必须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以每户20元的参保标准,广泛宣传,以点带面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实现平安兰桥的创建工作目标。
 
治安保险是政法、综治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探索的基层治安防范和财产损失补偿相结合的综合性社会管理新机制,由综合治理部门组织协调,以行政村(社区)和保险公司为主体,以一系列合作协议为基础,组织居民每户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中一部分作为保险费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家庭财产保险,另一部分作为治安防范经费用于加强治安管理基础建设,从而形成“政府倡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防群治”的新型社会综合治理模式。
 
治安保险是政法、综治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探索的基层治安防范和财产损失补偿相结合的综合性社会管理新机制,由综合治理部门组织协调,以行政村(社区)和保险公司为主体,以一系列合作协议为基础,组织居民每户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中一部分作为保险费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家庭财产保险,另一部分作为治安防范经费用于加强治安管理基础建设,从而形成“政府倡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防群治”的新型社会综合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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