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时间 | 接访领导 | 接访地点 | ||
姓名 | 职务 | 分管工作 | ||
5月6日 (周三) | 魏献洋 |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 负责政法工作,分管信访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7日 (周四) | 汪若怀 | 县委书记 |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8日 (周五) | 张明廷 | 副县长 |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民防空、海事、文明创建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 信访大厅 |
5月9日 (周六) | 刘学军 | 县委常委 宣传部长 |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10日 (周日) | 王 翔 | 副县长 | 负责农业农村、商务经济、供销、烟草、盐业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协助负责扶贫开发、农村金融改革等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11日 (周一) | 高剑 | 副县长 公安局长 |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 信访大厅 |
5月12日 (周二) | 崔兴浩 | 县委副书记 | 协助汪若怀同志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农业工作、群团工作、党校工作,协调精神文明建设、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园区发展、社会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和武警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14日 (周四) | 潘明生 | 县委副书记 县长 |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15日 (周五) | 路 军 |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发改、科技、统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国有资产、金融、税务、投融资、扶贫开发、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征迁拆违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 信访大厅 |
5月16日 (周六) | 栗桂珍 | 县委常委 人武部部长 | 负责武装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17日 (周日) | 崔兴浩 | 县委副书记 | 协助汪若怀同志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农业工作、群团工作、党校工作,协调精神文明建设、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园区发展、社会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和武警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18日 (周一) | 袁龙星 | 县委常委 副县长 |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邮政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协助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分管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白乳泉管委会、协助分管扶贫局, | 信访大厅 |
5月19日 (周二) | 张明廷 | 副县长 |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民防空、海事、文明创建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 信访大厅 |
5月20日 (周三) | 刘学军 | 县委常委 宣传部长 |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21日 (周四) | 赵 凯 | 副县长 | 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电力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协助负责金融、投融资及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方面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22日 (周五) | 朱 伟 | 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 监委主任 | 负责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分管县委巡察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23日 (周六) | 栗桂珍 | 县委常委 人武部部长 | 负责武装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24日 (周日) | 崔兴浩 | 县委副书记 | 协助汪若怀同志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农业工作、群团工作、党校工作,协调精神文明建设、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园区发展、社会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和武警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25日 (周一) | 魏献洋 |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 负责政法工作,分管信访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26日 (周二) | 高剑 | 副县长 公安局长 |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 信访大厅 |
5月28日 (周四) | 潘明生 | 县委副书记 县长 |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30日 (周六) | 王 翔 | 副县长 | 负责农业农村、商务经济、供销、烟草、盐业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协助负责扶贫开发、农村金融改革等工作。 | 信访大厅 |
5月31日 (周日) | 赵 凯 | 副县长 | 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电力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协助负责金融、投融资及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方面工作。 | 信访大厅 |
备注 | 根据省、市要求及时调整接访安排,以当日公示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