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怀远热线 > 房产 > 正文

怀远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D等级标准

怀远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级)

一、基本要求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管理人员经常巡查小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4、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5、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并配备电梯管理员(有电梯的小区)、消防安全员。
6、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7、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8、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
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达到实际入住业主80%以上。
1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培训、考核办法。
12、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归档及时、完整,便于查询。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2、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4、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向辖区政府,下同)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7、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8、电梯
(1)设电梯安全员,负责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定期检验计划。
(2)定期检查紧急报警装置。
(3)定期年检并取得合格证。
(4)轿厢内规范张帖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内)、乘梯安全须知。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车辆停放有序。
3、技防设施和救助,有电子防盗门。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箱,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保洁1次、每周清扫1次;楼道每周清扫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六、绿化养护管理
1、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2、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七、停车管理
1、建立停车管理制度。
2、建立停车管理档案。
3、定期存放车辆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
4、在显著位置公示停车须知。
5、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包括引导标志,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和其他警示性标志。
6、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7、定时巡查停车场(库)。
8、停车场(库)内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9、停车场地面,地下停车库地面(含车位地面)每周保洁1次。
10、车库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八、消防安全防范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3、及时处理各类报警信息。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张贴在显著位置,备存紧急消防物资。每年对消防设施整体养护1次。电梯机房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4、灭火器每年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
怀远热线版权及免责声明责任编辑:怀远热线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怀远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