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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怀远农副产品及农资批发经营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农产品流通市场秩序,解决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散乱、无序经营等现象,根据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3次会议精神,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开始对全县农副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批发经营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农副产品批发经营应当遵循划行归市、入场交易的原则。
二、我县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农副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分散批发户、批发点等批发单位、个体等经营主体一律迁入上谷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
三、取缔城市建成区内其他所有农副产品批发经营场所。
四、从事农产品批发经营的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所有农产品运输车辆进入市场前一律进行消毒。
五、上谷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履行场地设置、划行归市、摆卖秩序、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费纠纷处理等日常经营管理及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怀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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