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法宣办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
怀远县法宣办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
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做好疫情防控,推动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全县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怀远县法宣办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通知》主要有三部分内容。
一、明确宣传内容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全国普法办编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通知》。大力宣传传播传染病、拒绝隔离治疗、谎报疫情、制造谣言、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典型案例,让每个公民明白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增强宣传实效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的形势需要和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规定,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后果的宣传教育。要突出新媒体在依法防控疫情中的传播快、覆盖面广、群众易于接受等优势,利用“网、端、微、屏”等多种普法载体和平台,运用知识问答、微视频、图解、动漫、H5等适合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多平台、多形式发布、宣传、解读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工作,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新媒体普法矩阵,不断增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落实普法责任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和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紧急行动起来,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抓实。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总工会等部门单位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本系统、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注意收集、总结、整理在防控疫情中的典型案例、事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县各主流媒体、移动通讯要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准确、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法律规定、公益宣传广告。各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安排,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整合普法宣传资源,组织力量创作一批形象生动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作品和资料,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防控疫情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此项工作。要围绕防控疫情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注重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防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社会在防控疫情中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县法宣办。
邮箱:hypf8212348@126.com
电话:8212213
怀远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 怀远论坛/怀远热线)”的内容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内容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电话:0552-8888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