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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一案一总结”靶向治疗以案促改

“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建议你委以此案为契机,在全系统内针对粮食收购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请将对本建议的办理情况在30日内函告我委……”今年初,怀远县纪委监委对县粮食局党组就河溜省级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原书记、原主任王怀亮违纪案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县粮食局收到后立即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对2017年度的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逐仓排查逐账核实,共查找出2项问题,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一案一总结”,注重从典型案件中剖析案发原因、深挖监管漏洞、汲取经验教训,以查处一案推动警示一片、规范一方。

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审查调查结果,启动“一案一总结”,由案件审理室或纪检监察室以室务会的形式对问题产生的原因集中会诊分析,由点及面靶向治疗,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针对案件情况进行“庖丁解牛”,从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直接原因找出该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逐项认领、定期汇报。同时,把脉分析该案背后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梳理形成清单,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系统内风险防范工作。

“在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的基础上,通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对问题根源和共性规律进行深度扫描,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伴随着日常监督进行‘专项体检’,更有利于找准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孙飞介绍,该县将“以案促改”与“以案示警”相结合,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之后,提高被监督单位发现问题的能力,调动主观能动性,切实找到问题根源,以此为鉴、深化整改,倒逼责任单位担当尽责,警醒监督对象必须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该县已发出40份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53条。(怀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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