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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公开开庭审理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为深入落实“村(居)微法庭”建设的工作要求,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村社最基层,同时也为了让群众切身旁听案件庭审过程,通过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刻明白毒品的危害,自发拒毒、禁毒,10月13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被告人许某某所在的沈郢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许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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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的某一天,被告人许某某在其儿子家瓦房南侧的菜地内非法种植罂粟,2022年2月该处播种的罂粟籽发育成幼苗状。经现场铲除、清点,疑似罂粟幼苗共计910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许某某非法种植的疑似罂粟幼苗属于毒品原植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许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当庭亦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定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与法律规定,向旁听村民普及毒品相关法律知识。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种植五百株以上就属于犯罪。要杜绝触碰法律红线,一旦发现身边有人种植,应立即举报。旁听村民表示会吸取被告人教训,以后坚决不会种植罂粟。

毒品不仅危害生命健康,还危害家庭和社会。通过“微”法庭巡回审理案件,不仅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庭审判,彰显法治权威,也有利于从源头遏制毒品犯罪,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 | 安徽怀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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