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的决定
(2022年4月25日)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培育、文明实践和文明创建活动,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水平,经考核评选,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怀远县司法局等630个单位“第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文明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勇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领头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增强主动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深化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培育职业精神,汇聚奋发有为、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持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加快“三地一区”两中心和幸福蚌埠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名单
(共630个)
怀远县(85个)
党政机关(32个):县司法局、县委统战部、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城市管理局、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妇联、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事业单位(28个):县永平幼儿园、县殡仪馆、县气象局、安徽省荣军医院、县淮河河道管理局、县幼儿园、县白乳泉风景区管委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局、县图书馆、县博物馆、蚌埠市光荣院、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县房地产管理处、安徽怀洪新河怀远县河道管理局、县供销社、县融媒体中心、县中医院、县委党校、县疾控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国家统计局怀远调查队、县档案馆、县消防救援大队、蚌埠农业科技园管委会、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国有企业(6个):县烟草专卖局、怀远投资集团、国网怀远供电公司、怀远荆山公墓、中国移动怀远分公司、怀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街道社区(8个):荆山镇圣泉社区居委会、榴城镇新星社区居委会、荆山镇顺河社区居委会、榴城镇何巷社区居委会、榴城镇新怀社区居委会、榴城镇新城社区居委会、荆山镇梅郢社区居委会、荆山镇乳泉社区居委会。
非公经济(6个):怀远荆塗医院、怀远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怀远长九医院、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怀远县金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市宝旺航运有限公司。
社会组织(5个):县心连心慈善协会、县蓝天救援队、县蓝天公益社、县医养结合中心、怀远荆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