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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不见面,怀远法院线上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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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原告陈某和被告王某因离婚纠纷诉至怀远县人民法院包集人民法庭。受疫情影响,原被告均在外地无法来到法庭,为及时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决定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

3月31日下午,承办法官通过“云平台”与原被告双方视频沟通。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针对子女抚养、探视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签字确认,最终案件得以迅速办结。

来源: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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