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河溜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就还款数额及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李某是名80后,二十年前就在浙江省义乌市做饰品加工生意。张某通过亲戚介绍认识李某后,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由李某发货给张某,张某在怀远县当地寻找工人进行加工。近二十年的合作让两人包括家庭成员之间都建立了深厚的情谊。但由于一些误解,造成张某在索要欠款时两家发生言语上的冲突,进而产生矛盾。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支付加工费尾款20000元。
庭审当日,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开庭,而是先让双方各自讲讲事情的前因后果,等两人把事情讲开、说透后,承办法官从情感入手,一方面积极安抚张某,希望他能兼顾两家多年交情和互帮互助,另一方面让李某换位思考,体谅张某赚钱的辛苦和不易。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和沟通,双方的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张某在诉请的数额上做出让步,李某也答应在一个月内将款项支付给张某。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会像以前一样和睦相处,一起纠纷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