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怀远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怀远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审查起诉的产品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文君担任审判长,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陈宝贵担任主审法官,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
经了解,被告车某、胡某、张某三人销售假酒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正常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破坏。
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阶段,双方当事人均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