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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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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已进入司法鉴定程序的案件,在承办法官和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一起争议标的2万多元的小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当场调解并即时履行,双方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原告常某与被告杨某因购买烘干机器设备发生纠纷。2022年1月,原告以被告拖欠其23450元设备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中,被告坚决否认条据上的签名是其书写,并称原告出售的烘干设备有问题不能正常使用,要求退回设备,同时申请对条据上本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一起小案件看似不大,但如果按程序走下去不但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还有可能引发新的诉讼,增加法院和当事人不必要的负担。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尝试着多次和当事人联系,向双方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同时积极联系双方律师,主动邀请他们参与到本案的诉讼调解,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调解中的独特优势。最后,该起小纠纷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终于被成功调解,被告当庭给付原告6000元并撤回鉴定申请,原告同意运回烘干设备,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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