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怀远县人民法庭民一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为借贷纠纷闹到法庭的昔日好友顺利达成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沈某某与被告倪某某本是多年的朋友,倪某某为生意周转,于2015年、2016年先后两次向沈某某借款90000元。2018年起,沈某某因家中用钱,多次向倪某某催讨借款,但倪某某总是以自己的账要不上来为由不予偿还。无奈之下,沈某某一纸诉状将倪某某诉至法院。
开庭前,承办法官经与原被告沟通,发现本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原本关系较好,如能调解结案,将更有利于纠纷的化解。为此,承办法官经过耐心分析、陈述利弊,终于使双方相互理解,握手言和,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