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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一乡村医生私制假药被判刑

据安徽商报报道 (记者 张剑/文 )怀远县一名乡村医生凭借自己的经验,将3种药物碾碎,然后制作成止痛胶囊出售给患者。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生产、销售假药罪。这名乡村医生最终被判刑,今年1月20日,他还被法院判决在媒体上道歉。
男子宋某某是怀远县常坟镇宋庄村卫生室主要负责人、乡村医生。他在怀远县工作期间,未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将双氯灭痛、炎痛喜康、胃复安三种药片混合后碾碎制成无名称、无包装、无产地的止痛胶囊,约4000粒,并在该卫生室向患者出售,致一名患者服用后身体出现不适症状。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从宋某某家中查扣胶囊725粒。经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该胶囊应按假药论处。
经怀远县法院刑事判决,认定宋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刑事判决之后,怀远县检察院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宋某某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检方认为,宋某某在未经许可将多种药品混合制作成胶囊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的规定。宋某某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怀远县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宋某某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虽然宋某某承担了刑事责任,但依法仍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作出判决,宋某某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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