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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住建局向广大购房者发出购房重要提示

为保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馨提示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查看“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二、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与开发企业签订网上联机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请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约定内容不清楚或存有疑问的地方要界定清晰。

三、对所购商品房进行交付时,应仔细检查房屋质量;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能否正常使用。

四、当购买新建商品房遇有以下情况,则存在购房风险,请予以警惕防范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

(二)购房者与未获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的。

(三)不要只听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宣传、销售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要认真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要贪图“小便宜”,避免“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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