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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这人借钱不还,单位协助扣留提取奖金还钱!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陈某将一面写有“法律先锋,廉明高效”的锦旗送到该案承办人马廷飞的手中,两年来,法院通过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工资收入的方式,圆满执结了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2年至2015年三年间,被执行人刘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陈某借款12万元并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经陈某多次催要,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付,陈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后经本院调解,刘某偿还陈某本金12万元及利息5000元,调解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仅少量银行存款,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线下调查,刘某系某机关工作人员,每月有固定收入,并非没有履行能力。为尽快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借款,承办人向刘某所在单位依法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协助扣留提取刘某奖金收入,仅保留其基本工资用作基本生活费,直至案件执结,该单位表示会全力配合法院工作。

最终,在法院与该单位通力合作下,历时近2年时间,该案的执行款全部扣留提取到位,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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