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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烟花爆竹 共护蓝天白云——怀远县龙亢镇学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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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1月10日,龙亢镇学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龙亢镇学区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区各单位,要求按照《蚌埠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本校师生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内张贴禁放宣传标语,集中进行禁放规定宣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带规回家”宣传禁放工作,做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通过老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微信工作群,发布禁放烟花爆竹提醒,由家长督促监督学生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禁放宣传,使全镇广大师生和学龄前儿童熟悉禁放烟花爆竹政策,遵守禁放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确保广大师生不发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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