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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了!怀远这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一审宣判结果出来了



今年以来,怀远县“扫黄打非”办大力开展“新风2021”集中行动和“净网2021”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黄”涉“非”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近日,该县查办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傅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聚众淫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经查,2020年3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傅某下载使用“推特”APP,后为寻求刺激,使用该“推特”账号公开上传和其女朋友以及他人性行为淫秽视频和淫秽图片,其上传的淫秽视频及图片被多人转发,实际被点击数累计达十万余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傅某传播淫秽视频、图片,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法院认为,被告人傅某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傅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此外,傅某还犯有聚众淫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最终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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