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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怀远县虹桥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一、项目背景

安徽省怀远县虹桥化工有限公司为原怀远县化工厂改制而来,位于榴城镇G329(禹都大道)南侧,合徐高速公路以西1400米处。企业总占地约40亩,生产厂房区占地约20亩。该企业2003年开始利用安徽八一化工厂半成品对硝基氯苯生产2,4-二硝基氯苯。由于该企业环境污染风险较大,与城市发展规划矛盾突出,县政府决定关闭该企业2,4-二硝基氯苯生产项目。该企业于2016年停止生产,2017年底厂房设备全部搬迁完毕。

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后,其原址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前必须积极组织和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污染监测分析和评价,并对发现存在污染的场地制定土壤治理修复方案,以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场地性质变化带来新的环境问题。

鉴于此,怀远县委托第三方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调查结论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文件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72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84份;在地块内设置9口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设置2口。采集的所有样品均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分析。根据监测报告,该场地土壤中苯并[a]芘、砷、1,4-二氯苯、4-氯苯胺、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邻硝基氯苯、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等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标准值;厂区地下水中氯苯、1,2-二氯丙烷、对硝基氯苯、挥发酚、耗氧量、氨氮、氟化物等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三、风险评估结论

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为:砷、1,4-二氯苯、4-氯苯胺、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邻硝基氯苯、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对硝基氯苯、氯苯、1,2-二氯丙烷、氟化物、锰、挥发酚。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荐模型计算,地块土壤关注全部为人体致癌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中对硝基氯苯、氯苯人体致癌风险不可接受。

据土壤修复目标污染物及目标值,土壤总修复方量为14090.9m2,地下水总的修复体积为26679.75m3。

四、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怀远县荆山镇禹王东路388号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19905523165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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