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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怀远县虹桥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2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和《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怀政〔2017〕1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后,其原址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前必须积极组织和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1年5月,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原怀远县虹桥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安徽省怀远县虹桥化工有限公司为原怀远县化工厂改制而来,位于榴城镇G329(禹都大道)南侧,合徐高速公路以西1400米处。企业总占地约40亩,生产厂房区占地约20亩。该企业2003年开始利用对硝基氯苯生产2,4-二硝基氯苯。由于该企业环境污染风险较大,与城市发展规划矛盾突出,县政府决定关闭该企业2,4-二硝基氯苯生产项目。该企业于2016年停止生产,2017年底厂房设备全部搬迁完毕。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原怀远县虹桥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调查选择怀远县虹桥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的厂区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地块特点在厂区内及周边布设土壤、地下水等多个采样点位。调查阶段共在场地内布设了72个土壤采样点,场地外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84份;在场地内设置9口地下水监测井,场地外设置2口。采集的所有样品均交由合肥诚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标准,分析检测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监测报告,该场地土壤中苯并[a]芘、砷、1,4-二氯苯、4-氯苯胺、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邻硝基氯苯、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等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标准值;厂区地下水中氯苯、1,2-二氯丙烷、对硝基氯苯、挥发酚、耗氧量、氨氮、氟化物等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四、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怀远县荆山镇禹王东路388号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19905523165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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