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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开发区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3、规划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皖北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标杆,蚌埠市西部的开放经济引擎,怀远县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

2)总体建设目标

严格执行开发区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构成规定,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至规划期末,开发区节约建设用地面积 25%以上,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提升50%以上,新增亿元 GDP 所需建设用地量逐年下降。新增工业项目容积率达到 1.2 以上,经营性用地容积率提高30%以上,开发区达到海绵城市目标的建设用地面积80%以上。增加土地复合利用比例,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杜绝浪费和破坏土地资源现象。

3)社会发展目标

推进开发区产城一体化,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原则,统筹生产区、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建设,推动开发区由单一产业园区向现代化综合城区转变。

4)经济发展目标

优化产业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产出效益。 主动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努力把怀远经济开发区建设成怀远县经济创优争先的主脊梁、怀远县经济率先崛起的战略支撑点、富有活力的区域经济增长极。以怀远经济开发区为龙头,强化区域统筹发展,实施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5)技术创新目标

2035年的主要发展目标:高新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达10%以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5-35家;引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35-45个。

4、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整合怀远经济开发区下设榴城工业园(原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经审核批复的规划面积173.48公顷)和龙亢工业园(原安徽怀远龙亢经济开发区筹,经审核批复的规划面积597.08公顷)。规划范围总面积为770.56公顷。

榴城工业园四至范围为北至乳泉大道(原涂山大道),南至涡淮路,西至合徐高速公路,东至怀远与淮上区市县交界处。

龙亢工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龙凯路,南至致怀,西至芳春路、凯宁路,北至烟袋湖路。

5、评价主要结论

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经开区规划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怀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产业政策与规划要求基本符合;经开区符合《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规划与《蚌埠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怀远县总体规划(20122030年)》总体协调;规划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符合《怀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相关要求;规划方案中明确的环境保护规划内容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基本相符,同时与《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环保政策要求基本相符;规划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符合《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要求,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

经开区本轮规划主导产业符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相关要求。规划的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基本合理,规划用地布局、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本次评价均针对性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经开区的发展过程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总体而言,本次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轮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开发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开发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四、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机关:怀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梁

联系电话:18155262309            电子邮箱:734022357@qq.com

五、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电话:0551-65544179               电子邮箱:1551065013@qq.com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怀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11118


附件1征求意见稿简本.docx
附件2 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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