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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拟认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安置后非个人原因未上岗退役士兵公示

现将怀远县拟认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安置后非个人原因未上岗退役士兵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5日)。此次公示为安置后非个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其中符合选岗条件的下一步再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供销社)反映。

受理电话:0552-8212653(县发展改革委)

0552-821396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52-8011679(县商务局)

0552-8212090(县卫生健康委)

0552-8014090(县供销社)

0552-8012181(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


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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