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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总工会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市总工会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县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核对,现将8家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拟返还经费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及返还数额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12日17:30前)与县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联系。

联系电话:0552-8024830,联系人:杨瑞强。

附:2021年第三季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情况公示表.xlsx

怀远县总工会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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