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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三强化”抓好资产管理职责

一是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责。县财政局要求财政部门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强和落实管理职责,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健全资产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要求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及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切实加强本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收缴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编报本部门国有资产报告,有序做好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开工作。

三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职责。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强化对资产管理的责任担当意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强化主体责任,将资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人。建立健全资产日常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融合。按规定做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等管理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及时、准确编报国有资产报告,依法依规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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