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全县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操作规范的通知》精神,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进出人员及物品管理。入住人员暂缓外出或返家,确因身体原因需外出就医的,院内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暂停一切来访、交流等活动,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后转交老年人。机构外采食品、物品应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机构内。
三、切实加强内部防控。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封闭式管理规定,要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佩戴好口罩,定时测量体温,做好环境消毒。工作人员休息时间不聚会、不聚餐,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亲属探视规定。各养老服务机构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含老人家属、朋友),可采取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探视。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管控。严格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封闭式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养老机构人员进出管控。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规定,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体温监测、协助消毒等措施。
六、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重大紧急事项报告制度,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的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