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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集镇建立“一二四二”土地管理保护机制

一是建立组织体系。包集镇政府成立了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耕地保护工作的调度指挥和协调、督查等工作。建立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机制,将耕地保护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目标考核范畴。

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镇村两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镇包村干部、镇土地城建部门工作人员为镇网格化责任人,村书记和村“两委”干部为村级网格化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落实网格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对辖区建设用地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动态巡查和监管等。

三是“四早”推进土地监管。早宣传。通过会议、条幅、公告、宣传单、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早管控。在保障村民合理的建房需求,教育引导广大村民依法建房、规范建房的同时,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建房问题。早制止,对于发现的违章建筑,及时予以制止,源头把关管控。早报告,对于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一级网格责任人报告,协调土地监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四是实现“两少”增多土地管理成效。包集镇强化土地监管,源头控制,在群众建房之初就进行介入,不符合建房条件的严格落实管控机制,提前预警亮红灯,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镇村干部强化监管职责,无违建发生,免于问责。

截止目前,包集镇违建建筑越来越少,镇村干部没有因为失职而受到处分。(包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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