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常坟镇各村作为排查工作和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村党总支书记、包村干部到村督导50余次。镇水利站、环境整治办等部门对农村污染水体排查摸底和整治工作指导70余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排查摸底。镇政府对29个行政村辖区内所有河、沟、渠、塘进行逐一排查,累计摸排有明显有异味、颜色黑暗、垃圾众多、透明度较差的水体194处,建立管理台账,全面开展整改。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村级沟塘河渠整治经费100.3万元,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拿出36万元资金,用于考核验收奖励,严格按照考核结果予以兑现,激发各村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