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四有”建设工作,提升文物等级。为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落实有划定保护范围、有建设控制地带,有设立标志碑,有建立文物档案。新增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目前怀远县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一中教会建筑旧址、涡河一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龙亢新四军淮上行署旧址、常氏三王墓),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文物点79处。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意识。结合“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日和其他传统节日,采用微信公众号知识问答、设立展板展示、发放《文物保护法》宣传单、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全县居民宣传文物保护知识和全县文物资源情况。近年来,共举办文物知识专场宣传活动24次,参加活动人数累计达到2万余人次,增强了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争取专项资金,加强保护利用。2017年—2020年,积极向国家和省文物部门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共计980万元,先后完成了一中教会建筑旧址、民望医院住院部大楼的本体修缮工程、一中古建筑群消防工程项目、教会建筑旧址维护保养工程、常氏三王墓维修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民康医院住院部大楼修缮维护保养工程、毛主席画像墙本体修缮项目以及侵华日军老西门夹山口碉堡和侵华日军山南碉堡两处革命文物本体维修和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县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