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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怀远县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四项服务”便民措施

一是延时服务。群众上午到中心办事不过午,群众下午到中心办事不过夜。群众上午到中心办事的走完,工作人员才可以吃午饭,群众下午办事的全部走完,工作人员才能下班,半日事半日清。

二是预约服务。申请法律援助可以提前向中心预约,中心告知需要携带的手续,并可以帮助其把要指派的律师也预约好,一次将案件审批、指派和对接律师全部完成。

三是上门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中心安排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跟踪服务。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敏感、重大信访类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并根据情况开展旁听庭审,提升办案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获得感和满意度。(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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