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为农村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师〔2013〕18号)、《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和2014年10月25日怀远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怀远县解决现有在岗聘用合同教师有关问题的工作方案》精神,怀远县于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组织实施了第七批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乡镇农村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认定工作小组受理登记、初审认定及公示,县教育体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核,共28位申请人符合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补助发放条件,现对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1日-2021年5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或党风室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2-8023309(人事股)、8013829(党风室)
附:怀远县第七批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公示表.xls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