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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召开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

4月19日上午,怀远县召开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路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传春、县政协副主席江善宇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是尊重代表委员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体现,是各部门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关注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实效,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人大代表。不能按期办复的,必须向人大代表和交办机关说明情况,但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政协提案办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代表议案、重点建议、重点提案采取县领导领衔办理的方式,切实保证办理实效。

会上,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就办理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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