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安徽经视《第一时间》栏目组到县司法局拍摄“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案例反映的是怀远县一船务公司员工郭某在工作中受伤后请求工伤赔偿的曲折经历。
郭某由于入职时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郭某在请求工伤赔偿时,和公司之间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走上了诉讼之路。郭某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程序,最终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拿到了8万多元的赔偿款。
该案例是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办事,多年来致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省台拍摄制作的节目近期将在安徽经视《第一时间》栏目播出。(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