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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法院“八项举措”贯彻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4月8日县委常委会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县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从严治院,不断提升法院队伍作风建设。结合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从严治院,转变作风,打造“五个过硬”法院队伍。

三是坚持能动司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立足司法职能,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通过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送法进企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进一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维护怀远县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推怀远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水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确保司法审判以人民为中心。依托移动微法院平台,拓宽网络诉讼服务渠道,深入推行网上缴费、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等线上“一网通办”诉讼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党建与审判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加强“一键式”智慧党建系统深度运用,促进党建与审判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六是坚持“两山”理论,不断助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充分发挥生态公益诉讼案件“三审合一”工作机制,坚持打击与生态环境修复并举,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助力怀远县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七是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解决执行积案难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针对当事人关注的执行阶段的“钉子案”“骨头案”,着手制定《怀远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深攻积案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努力解决执行积案难题,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八是坚持“快、实、严”,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以“快”字当头、“实”字落地、“严”字把关,聚焦审判中心任务,强化绩效考核,规范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评查,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审判效率、质量、效果。(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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