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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民政局“五举措”落实“离婚冷静期”制度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管理辅导工作,明确婚姻家庭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制定《服务记录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
  二是建立调解机制。成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调解,已有5对婚姻当事人放弃离婚申请、20对已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撤回了离婚申请。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子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有关内容。制作简便易懂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处理方法等宣传资料,提高了婚姻家庭辅导的知晓率。
  四是辅导程序前置。将离婚辅导程序前置,力争婚姻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前先做家庭关系辅导,提供法律咨询、情感辅导、纠纷调处等服务,有效减缓了冲动型离婚行为。
  五是分类辅导。自2月4日实施离婚冷静期以来,共辅导案例58件,其中婚前辅导18件、婚姻关系辅导9件、家庭关系辅导6件、离婚调适辅导25件。(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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