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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怀远县招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财政局财〔2014〕299号、〔2015〕455、〔2015〕66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公开

  1.本单位的经费支出情况每半年向领导班子通报一次,每年根据决算情况向社会公开上年度经费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规定,定期公布,及时上报。

  2.大宗物品的置购,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需经政府采购的物品,按规定程序采购。

  3.固定资产报废或处置按程序报批或上交,过程公开。

  二、经费支出管理

  1、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专款专用。

  2、单位实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控制现金使用。外出出差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特别是住宿费、接待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公务卡支付的,需要写出书面说明,经领导批准方可报账。

  3、因公出差人员出差前需要填写《出差审批单》,报所属科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主要领导签批,报账时附正规发票,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怀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41号)文件执行。

  4、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需持会议或培训通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5、单位接待客商前需填写接待审批单,经单位负责同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要到定点宾馆或酒店,由指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使用公务卡或签单挂账、定期结算。确需到定点饭店以外地方接待的,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接待审批单、菜单、发票、公务卡刷卡单四单合一,并附电话记录或接待方案等佐证材料、《怀远县招商活动接待备案表》等,方可报销。出差期间,确需要宴请客商的,须报请主要负责同志同意,方可报销。

  6、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大额支出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报账单据先由会计初审后签章认可,交由办公室主任初核,分管财务负责同志复核,报主要领导签批。

  7、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定期统计,统一购买。私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购买时须2人以上经办,购买的物品交由专人保管,做好物品的登记、保管和发放工作。

  8、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涂改、复制和外借会计档案资料。

  三、固定资产管理

  1、国有资产资产的购置,按党组研究决定,由办公室购置,并按规定交“蚌采商城”采购。

  2、办公室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维修和报废处理,并负责将国有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国有资产卡片,统一分类编号,各科室要确定专人管理本科室使用的国有资产,人员发生调动、变更必须做好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国有资产在使用时,如系自然损坏,应办理必要的报损手续;若人为损坏,则由使用者赔偿。

  3、办公室为单位的核算部门,对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结合国有资产报告系统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保证账、物、卡一致。对于国有资产符合报废、转移及其他条件,由办公室填报《怀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或《国有资产移交表》,并组织国有资产处置。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核销必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

  4、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各科室需要购买办公用品时,将购买物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事项填写清楚,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填写《购买办公用品申请表》,经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报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科室领用办公用品时,须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经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发放。因特殊情况未及时办理手续,办公室可先登记发放,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四、财务人员职责

  财务工作人员要自觉执行《会计法》和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审批手续。要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做好保障工作。要敢于坚持原则,维护财经纪律,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认真规范,不做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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