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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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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3月5日,按照安徽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怀远县检察院联合怀远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了“《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周”活动。

  活动中,怀远县检察院会同怀远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在淮河荆涂峡鲤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芡河湖大银鱼省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树立大型渔业保护警示牌,向过往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等渔业保护和禁渔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深刻了解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性,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渔业保护和禁渔活动中来,共同保护怀远珍贵的渔业资源。随后,双方登上渔政船对保护区进行了联合巡查。

  通过此次活动,双方就保护淮河生态,打击非法捕捞进一步达成共识,双方将继续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好怀远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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