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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围绕环保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强化工作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工作内容、提升工作水平,有力促进了环保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明职责、定目标,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度,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蚌埠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把落实政务公开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
(二)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修订公开目录。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7〕24号),我局认真组织梳理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职责,结合落实市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要点,全面梳理和编制单位公开事项目录。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按照“5+1+3”的主动公开事项范围,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领域”及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3个方面对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进行分类。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 》(皖环办秘〔2020〕31号),我局认真组织梳理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和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二是规范公开标准。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规范,根据各科室职责进行维护任务细化分工。同时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理顺公开流程。从工作机制入手,从公开属性的标准、信息的审核把关、解读的对应和关联、办文办会各节点的公开要求、相关意见建议的收集、公众参与等方面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不断优化和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
(三)拓形式、扩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分级审查制度,主动公开的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报分管领导批准,重大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批,然后予以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答复由相关科室负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拓展公开方式。对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环境保护网站、蚌埠日报、蚌埠论坛、局公告栏和办公厅电子查询系统等渠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对重要环保工作和社会影响大、反映强烈的环保重大事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发布信息。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高标准完成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网专栏改造升级,大力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积极参与“政行风热线”、“热线追踪”等工作,努力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是扩展公开内容。
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等工作。
2020年全年,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更新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领导8条、机构设置2条、人事信息2条、政策法规5条、行政权利运行116条、规划计划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财政资金5条、应急管理3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招标采购9条、新闻发布8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条、上级政策解读3条、本级政策解读2条、监督保障7条、回应关切2条、其他17条。
四是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属于我局政务公开职责范围的申请事项,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规定。2020年,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办理进度和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供申请人查询,有关材料进行了规范存档。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引发投诉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在环保新形势下,围绕如何利用政务公开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方面研究思考的不够;二是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受主观和客观条件限制,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情况不够理想,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2021年工作计划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环保工作,在巩固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重点在拓展公开覆盖面、优化网上公开、提升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凡是能上网公开的项目都要在网上公开。不仅对涉及行政审批、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项公开,还要对除涉及国家机密、或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外,其余的事项也要逐步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二是继续抓好政务网上公开工作,加强政务服务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投诉、申报和查询功能,充分发挥网上监督功能,增强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公开的社会满意度。三是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指导全市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不断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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