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常规巡察突出“全”。充分发挥常规巡察全面监督的优势,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开展常规巡察,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已完成对17个乡镇(全县共18个乡镇,其中荆山镇属市委巡察对象)及所辖362个村(社区)、57家县直单位、42家事业单位、1家县属企业,共479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
二是专项巡察突出“准”。充分发挥专项巡察灵活机动、快速精准的优势,紧扣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先后完成26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全覆盖,5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全覆盖。
三是巡察整改突出“实”。结合县委巡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压紧压实各责任主体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予以归纳,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并提出建议对策,责令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堵塞漏洞,对发现的开展学习教育不够扎实、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等个性问题,以巡察建议书的形式发给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通过巡察整改和问题线索处置挽回经济损失793万余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5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