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形成大量扶贫资产,这些扶贫资产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审计发现,扶贫资产存在重建设轻管护、资产权属不清和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给出以下建议:
一是摸清家底,明确权属。脱贫攻坚工作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力量,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明确资产权属,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依法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防止扶贫资产流失。
二是落实管护,保证效益。脱贫攻坚工作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自查建成项目管护责任落实情况。关注大棚、厂房、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和合作经营未签订正式合同,未严格执行合同等情况,重点关注资产已经交付承租方和合作方使用,权属单位却无任何关于此事项的记录,以及经营性资产收益率过低等问题。
三是建章立制,有据可依。财政部门和脱贫攻坚主管部门应完善扶贫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在验收、决算、移交、管护等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依。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怀远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