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冬春季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蚌埠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冬春季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主体疫情防控责任,1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榴城市场所召开了辖区内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工作部署会议。
为进一步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榴城市场所监管人员向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学习传达了《关于严格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1)1号文件,会议提出了“五要”和“五不得”等行为规范,并与参会单位签订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