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榴城镇杨翟郢村扶贫工作队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全体村民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项目立项、公示、实施程序,切实提高扶贫项目实施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项目申报。根据村情实际研究确定拟入库项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做到项目申报精准,并符合村情实际。
二是严格公示程序。对入库、出库项目严格做到真实、及时在村公开栏公示公开,主动接受全体村民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升群众参与度。
三是严格项目实施。村两委及扶贫工作队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高度关注项目带贫、减贫效果及群众满意度。发挥村监委会作用,实行全过程监督,切实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榴城镇政府)